各学院: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全校招募202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2—2023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由中央财政支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2万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含已招募的第二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二、招募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其中西部计划与江苏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苏北计划)不得兼报。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
1.即日起至5月2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提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于5月16日前提交至学校项目办(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二)招募选拔
1.选拔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考《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2.面试。面试分为学校项目办审核、省项目办集中时段面试两部分。
(1)5月20日前,学校项目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协同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在“西部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意见。
(2)5月31日前,省项目办组织集中时段面试。
3.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在6月10日前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
4.录取。6月20日前,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见西部计划官网)并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培训及上岗
1.培训和派遣。7月下旬为报到和培训时间。各地项目办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派遣前培训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 证件,由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志愿者补招。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将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
3.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服务省项目办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8月15日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
四、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对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3.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联系人:黄欢、李艳艳
联系电话:025-58699910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