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长望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通知要求,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学发〔2024〕24号)的精神,审慎掌握认定资格条件,严格遵循认定程序,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组织了202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长望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5-58235176
办公地点:理政楼203室
长望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公示.xlsx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