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2026届普通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荣誉学位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关 辉 常建华
成 员:顾升华 吴婷婷 高婷亭 于阿娜 顾春燕
秘 书:张赟心
二、评选条件
我院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标准学制期满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一)评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的前20%;
3.毕业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最高等级奖,且获奖人排名第一,满足上述第1、3款条件,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不受名额限制。
(三)学院认为特别优秀或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同时满足上述第1、3、4、5款条件,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专业的前30%,可推荐为荣誉学士学位授予人选。学院需充分书面说明推荐理由,教务处审核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议。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26届普通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额分配详见表1。
表1:长望学院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专业大类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名额 |
地理与资源类 |
地理信息科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15 |
4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13 |
遥感科学与技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17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15 |
环境生态类 |
环境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25 |
3 |
环境科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15 |
农业资源与环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6 |
生态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6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科学与技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24 |
7 |
电子信息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42 |
通信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37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21 |
海洋科学类 |
海洋科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
20 |
1 |
合计 |
256 |
15 |
备注:因专业大类满足推荐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导致的名额变化由学院进行调剂。 |
四、推荐原则
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高质量论文、高水平竞赛(省级及以上)、创新性知识产权作品和其他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择优推荐。
五、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6月1日前,学生需提交纸质材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上成绩单和获奖证书(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材料:《长望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名单汇总表》,提交至学院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地点:理政楼201,电话:025-58235255。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排序原则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复审。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长望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2.长望学院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长望学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