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成长,满足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67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3年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专转本)。
2.已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必修课无不及格或无补考记录。
3.申请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在校期间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二、开设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辅修专业名称 |
专业大类 |
招生人数 |
咨询方式 |
1 |
海洋科学学院 |
海洋科学 |
海洋科学类 |
30 |
咨询人:单海霞 咨询电话:13913315684 |
2 |
法政学院 |
法学 |
法学 |
30 |
咨询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5-58699931 |
3 |
法政学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40 |
咨询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25-58731895 |
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35 |
报名联系:朱正 58731571 专业咨询:张老师13914728366 |
5 |
人工智能学院 |
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30 |
咨询人:冯浩 咨询电话:15062286021 |
6 |
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 |
电子信息类 |
30 |
咨询人:杨强 咨询电话:13570466708 |
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统计学类 |
40 |
咨询人: 翟国红 咨询电话:58731380 |
8 |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测绘类 |
30 |
咨询人:戴昌亚 咨询电话:58235220 |
9 |
应急管理学院 |
安全工程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20 |
咨询人:李祥超、师正 咨询电话:13655189860、13813398320 |
10 |
地理科学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地理学类 |
30 |
咨询人:路明月 咨询电话:13813362767 |
11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类 |
30 |
咨询人:杨芳 咨询电话:19822633986 |
12 |
文学院 |
日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70 |
咨询人:冯雁鸿 咨询电话:18944060612 |
13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40 |
咨询人:张丽娟、张友燕 咨询电话:13655183398、1595188690 |
14 |
大气物理学院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 |
大气科学类 |
40 |
咨询人:黄乾 咨询电话:13770602553 |
15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材料物理 |
材料学 |
20 |
咨询人:刘斌 咨询电话:15950597671 |
16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30 |
咨询人: 曹兆楼 咨询电话:15850557350 |
17 |
自动化学院 |
自动化 |
自动化类 |
30 |
咨询人:宋公飞 咨询电话:15150576172 |
18 |
自动化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自动化类 |
30 |
咨询人:臧强 咨询电话:18951893450 |
19 |
自动化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计算机类 |
30 |
咨询人:夏贵羽 咨询电话:15151809640 |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指定招生简章。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制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计划、选拔机制等关键信息,于6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新教务系统中设置辅修招生方案(参见附件2《辅修管理--招生院系操作指南》)后,各学院方可公开发布,并接受学生咨询。
2.学生申请。6月25日前,在新教务系统中进行辅修报名,并上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参见附件3《辅修管理--学生操作指南》),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交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审核。
3.资格审核。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对学生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名单。
4.考核选拔。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按照招生简章明确的选拔机制进行选拔录取,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于7月1日前在新教务系统将辅助专业拟录取学生全部审核通过(参见附件2《辅修管理—招生院系操作指南》)
5.公布名单。教务处复核,并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辅修专业录取名单。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严格流程,公平公正做好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辅修专业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同时依据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准确做好政策解释。
2.学生在申请前须充分了解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有关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3.辅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单独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各学院请于7月8日前完成下学期辅修专业课表编排,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进行。
4.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停开。
5.辅修专业实行学分收费,学生于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缴纳学分学费。未按时缴纳的不得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吴慧婷,联系电话:58731153,邮箱jwk@nuist.edu.cn。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2.辅修管理--招生院系操作指南
3.辅修管理--学生操作指南
4.辅修专业招生简章(参考模板)
5.学校现有专业名称及专业类别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