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全力创建“本科教学质量名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第一完成人/负责人(学科竞赛奖励对象为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应为我校教职工,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三条 教育教学奖励认定以最终颁布结果的文件或证书落款公章为准。同一成果/项目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按照最高等级奖励(是否同一成果/项目由教学主管部门认定,50%以上内容相同的即认定为同一成果/项目)。获奖等级如有递增,可以申请按最高级别的奖励额度给予补差。
第四条 教育教学奖励由第一完成人/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分配。学校鼓励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配套奖励。
第五条 如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已获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学校其他单位奖励,则不再重复奖励。
第二章 评奖评优项目奖励
第六条 评奖评优项目奖励主要包括四类: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师竞赛奖、学科竞赛奖。
“教学成果奖”指由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奖参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规则,每四年评选一次。
“教学名师奖”指由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项。
“教师竞赛奖”指由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奖项,以及由非教育主管部门(特别规定的除外)等社会力量主办的社会影响力较大的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奖项。竞赛级别的认定如下(具体见附件1):
(1)国家级教学竞赛:指国家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部等政府部门和团体组织主办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
(2)国家级社会力量教学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各类全国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
(3)省级教学竞赛:指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全省范围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或国家级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
(4)省级社会力量教学竞赛:指省教育厅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主办的全省范围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或国家级社会力量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竞赛。
“学科竞赛奖”指由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学科竞赛奖项,以及由非教育主管部门(特别规定的除外)等社会力量组织评选的学科竞赛奖项。竞赛级别的认定如下(具体见附件2):
(1)国家级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等政府部门和国际学术团体组织主办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2)国家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省政府及其各厅、局、委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4)省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省教育厅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其他各种团体主办的全国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社会力量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第七条 “教学成果奖”的获得者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万元):
获奖等级 | 奖金总额 |
国家级特等奖 | 200 |
国家级一等奖 | 100 |
国家级二等奖 | 40 |
省级特等奖 | 20 |
省级一等奖 | 10 |
省级二等奖 | 5 |
校级特等奖 | 3 |
校级一等奖 | 1 |
校级二等奖 | 0.5 |
第八条 “教学名师奖”的获得者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万元):
获奖等级 | 奖金总额 |
国家级教学名师 | 100 |
省级教学名师 | 10 |
第九条 “教师竞赛奖”的获得者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万元):
获奖等级 | 最高 奖级 | 第二 奖级 | 第三 奖级 | 备注 |
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 8.0 | 4.0 | 2.0 | 最高奖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同时获得者再增加5.0万元奖励。 |
国家级奖 | 3.0 | 1.5 | 1.0 | |
国家级社会力量奖 | 1.0 | 0.5 | 0.3 | |
省级奖 | 2.0 | 1.0 | 0.5 | 江苏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最高奖和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同时获得者再增加1.0万元奖励。 |
省级社会力量奖 | 0.3 | 0.2 | 0.1 | |
校级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奖 | 0.25 | 0.1 | 无 | |
第十条 “学科竞赛奖”的指导教师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万元):
获奖等级 | 最高奖级 | 第二奖级 | 第三奖级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10.0 | 5.0 | 2.0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 5.0 | 2.0 | 1.0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3.0 | 1.5 | —— |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团队参照第二奖级) | 2.0 | 0.8 | 0.4 |
国家级 | 2.0 | 1.0 | 0.5 |
国家级社会力量 | 0.5 | 0.3 | 0.1 |
省级 | 0.5 | 0.3 | 无 |
省级社会力量 | 0.1 | 无 | 无 |
注:如果某项学科竞赛发文通知中明确说明按参赛人数分配获奖名额,且获奖比例超过40%,减半奖励;考试类学科竞赛获奖减半奖励。
第三章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奖励
第十一条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六类: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实践教育基地类、教学团队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类、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级别认定如下:
凡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办公厅等以上部门授权组织下达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均视为国家级项目。
凡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办公室等以上部门授权组织下达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均视为省级项目。
凡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气象局等部门授权组织下达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均视为省级社会力量项目。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获得者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万元):
类别 | 立项奖励 | 结题奖励 |
国家级 | 省级 | 省级社会力量 | 国家级 | 省级 | 省级社会力量 |
专业建设类 | 2.0 | 1.0 | 0.5 | 4.0 | 2.0 | 1.0 |
课程建设类 | 3.0 | 1.5 | 0.5 | 5.0 | 2.5 | 1.0 |
教学团队类 | 2.0 | 1.0 | 0.5 | 4.0 | 2.0 | 1.0 |
实践教育基地类 | 2.0 | 1.0 | 0.5 | 4.0 | 2.0 | 1.0 |
教改课题类 | 1.0 | 0.3 | 0.1 | 2.0 | 0.6 | 0.2 |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0.2 | 无 | 无 | 0.2 | 无 | 无 |
注:校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学校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参照省级课程建设类结题奖励额度减半奖励。
第四章 教材建设项目奖励
第十二条 奖励的教材是指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国气象局立项规划建设的本科教材,以及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本科教材。为了避免重复建设,三年内适用于相同课程的教材(含修订)只奖励一次,以先出版的教材为准。各级规划立项建设教材,没有按期出版则不予奖励,但如有正当理由并经申请审批通过后(只限校教材基金项目),延期半年内出版的减半奖励,超过半年则不予奖励。如教材为多册的按1部教材奖励,如总字数超过60万(含60万),出版奖励在原基础上增加1万元。获奖教材和一般教材不重复奖励。
(一)获奖教材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万元):
奖励名称 | 立项奖励 | 出版奖励 |
国家级教材 | 2.0 | 4.0 |
省级教材 | 1.0 | 2.0 |
注:1.表中教材如有立项,则按立项和结题出版分别给予奖励,如无立项,则按立项奖励和结题出版奖励之和给予奖励;
2.被省内外高校选用的国家级规划教材追加奖励,每增加1所学校奖励5万元,累计追加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局校共建教材参照省级教材奖励额度的2/3给予奖励;
4.修订教材减半奖励。
出版社级别 | 奖励金额 | 字数超出部分奖励 | 备注 |
权威出版社 | 1.2 | 每增加10万字,增加0.4万元 | 奖励总金额≤2万元 |
重点出版社 | 0.8 | 每增加10万字,增加0.2万元 | 奖励总金额≤1.2万元 |
一般出版社 | 0.5 | 每增加10万字,增加0.1万元 | 奖励总金额≤0.7万元 |
(二)一般教材按下表额度进行奖励(万元):
注:1.表中教材以20万字为计算标准,低于20万字的减半奖励。未注明字数的教材,由教学主管部门认定。
2.修订教材:修订内容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减半奖励,未达三分之一的不予奖励。
3.习题集和翻译其他编者的教材减半奖励。
第五章 奖金发放
第十三条 奖金每年12月集中发放一次,奖励范围为上一年度12月起截止当年11月期间的教育教学成果/项目,申请奖励的教师需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各一份,申请教材奖励的教师还需提交教材3本(套)(修订教材另需提交一套原教材)送交所在学院审核后,再交教务处审核认定。教务处按年统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一次性发放奖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学校酌情核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11)26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学竞赛级别认定表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表
附件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学竞赛级别认定表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级别 | 校内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 国 家 级 | 教务处 | 两年一次 |
2 | 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 |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 教务处 | 两年一次 |
3 |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 语 院 | 一年一次 |
4 |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应用技术教师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国 家 级 社 会 力 量 | 教务处 | 一年一次 |
5 | 全国高等学校基础力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 | 物电院 | 两年一次 |
6 | 全国大气科学青年教师本科教学交流与竞赛 | 教育部大气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教师发展中心 | 一年一次 |
7 | 全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 | 省 级 | 教务处 | 两年一次 |
8 | 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 |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 教务处 | 一年一次 |
9 | 江苏省“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外语教学大赛 | 江苏省高等学校外语教学研究会、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语 院 | 一年一次 |
10 | 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 省 级 社 会 力 量 | 教务处 | 一年一次 |
11 | 江苏省工科基础力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 江苏省物理学会、江苏省高校基础物理教师上好一堂课竞赛组织委员会 | 物电院 | 一年一次 |
12 | 江苏省高校数学基础课青年教师授课竞赛 | 江苏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 | 数统院 | 两年一次 |
备注:凡表中没有认定的教学竞赛,各学院若组织教师参加,需提前向教务处报备认定,否则不予奖励。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表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级别 | 校内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和有关部委 | 国 家 级 | 经管院 | 每年一届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 | 团 委 | 两年一届 |
3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 | 团 委 | 两年一届 |
4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数统院 | 每年一届 |
5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 | 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 | 数统院 | 每年一届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 电信院 | 两年一届 |
7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信控院 | 每年一届 |
8 | 中国大学生原创动漫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传媒院 | 每年一届 |
9 |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 地遥院 | 每年一届 |
10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环科院 | 每年一届 |
11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 | 计软院 | 每年一届 |
12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 |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 计软院 | 每年一届 |
13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基金会 | 物电院 | 两年一届 |
14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阅读/写作大赛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 语 院 | 每年一届 |
15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商务部、无锡市人民政府 | 计软院 | 每年一届 |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级别 | 校内承办单位 | 备注 |
16 | 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测绘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中国测绘学会测绘教育委员会 | 国 家 级 社 会 力 量 | 地遥院 | 两年一届 |
17 | 全国高校环保科技创意设计大赛 | 国际节能环保协会、中华环保联合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华南理工大学 | 环科院 | 每年一届 |
18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 计软院 | 每年一届 |
19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大赛 | 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计软院 | 每年一届 |
20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经管院 | 每年一届 |
21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中国数学会 | 数统院 | 每年一届 |
22 | 全国虚拟仪器大赛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信控院 | 每年一届 |
23 | “朝日杯”全国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 | 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和上海朝日教育管理集团 | 语 院 | 每年一届 |
24 | 全国口译大赛(英语) | 中国翻译协会、中国对外翻译有限公司 | 语 院 | 每年一届 |
25 | 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团省委 | 省 级 | 经管院 | 每年一届 |
26 | “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全国竞赛江苏省选拔赛 | 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 团 委 | 两年一届 |
27 | “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 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 团 委 | 两年一届 |
28 | 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 | 电信院 | 每年一届 |
29 | 江苏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 江苏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组委会 | 信控院 | 每年一届 |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级别 | 校内承办单位 | 备注 |
30 | 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 | 江苏省教育厅 | 省 级 | 环科院 | 每年一届 |
31 | 江苏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省教育厅 | 计软院 | 每年一届 |
32 | 江苏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力学学会 | 物电院 | 两年一届 |
33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阅读/写作大赛江苏省级赛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江苏省高校外语教学研究会 | 语 院 | 每年一届 |
34 | 全国大学生气象科普动漫创作大赛 | 中国气象局宣传与科普中心 | 省 级 社 会 力 量 | 传媒院 | 每年一届 |
35 | 江苏省高校测绘技能大赛 |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地遥院 | 两年一届 |
36 | 江苏省非理科专业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 | 江苏省高等学校非理科专业高等数学竞赛组委会 | 数统院 | 每年一届 |
37 | 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 | 江苏省物理学会 | 物电院 | 每年一届 |
38 | 江苏省虚拟仪器大赛 | 江苏省仪器仪表学会 | 信控院 | 每年一届 |
39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 语 院 | 每年一届 |
40 | 江苏省笔译大赛(英语) | 江苏省翻译协会、江苏省高校外语教学研究会、 | 语 院 | 每年一届 |
备注:凡表中没有认定的学科竞赛,各学院若组织学生参加,需提前向教务处报备认定,否则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