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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长望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人: 顾春燕    发布时间: 2026/01/14 14:25:55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及《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4〕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院校外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学院教学运行实际,现就相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校外实习申请流程

(一)明确校外实习申请条件。学生申请前须根据学院专业教学大纲确认自身学业进度、身体状况等是否符合实习要求,严禁未达到实习条件擅自申请实习。

1.教学实习(校外),学院以专业或者班级为单位统一安排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或单位实习,由指导教师、学院老师带队集中进行。

2.毕业实习(校外),大四应届毕业生如需赴校外实习的,可自己联系合适的单位进行分散实习。

(二)规范申请材料提交。根据《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4〕79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生申请实习需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材料须真实、完整,填写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1.教学实习(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2),及实习指导老师要求的申请材料等

2.毕业实习(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学生及家长共同签字确认)、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2)。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还需额外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实习录用通知、录用协议或三方协议等实习证明材料。

(三)严格审核审批程序。教学实习申请材料提交至长望学院教学管理科;毕业实习申请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学院组织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开展实习,申请材料留教学管理科存档。

二、强化实习期间日常管理

(一)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学生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带队教师的双重管理,遵守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爱护实习单位财物,展现长望学子良好风貌。严肃实习纪律,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实习的,需向实习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向辅导员或教务老师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落实常态化报备机制。学生参加校外分散毕业实习的,实习期间更换实习单位或实习时间的,须提前和辅导员报备,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实习录用通知、录用协议或三方协议等实习证明材料。

(三)重视实习安全防护。学生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做好自身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防护。实习前主动学习安全防护知识,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实习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院辅导员及家长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三、明确责任与纪律要求

(一)学生须对自身实习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实习过程的规范性负责。个人申请校外分散实习期间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擅自离岗、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按校纪校规处理。

(二)辅导员须及时跟进学生实习动态,做好信息跟踪、安全提醒、问题协调等工作;专业教师须加强对学生实习的业务指导,及时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保障实习教学质量。

(三)学院教学管理科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学生在校内外的集中实习,开展实习安全教育,为参加集中实习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接受学生实习相关问题的咨询与反馈,保障实习教学质量。

学院将高度重视实习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请各专业学生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实习管理规定,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学院实习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4〕79号)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3.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4.实习协议(供参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学院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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