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照教务处要求,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本学期课程学分≥3的必修课程(见附件),原则上要求组织一次期中考试。
2、考试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小作品、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进行,力求提高考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具体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要求、教学进度等情况自行决定。
3、期中考试一般应在第12周结束前完成。考试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定后于11月14日前报给开课学院。
4、学生须持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保证期中考试规范、有序开展。
教管科联系人:胡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58235255
附件:2018-2019-1学期期中考试课程.xls
长望学院
2018年10月29日